前言
就在上周,得知自己要被裁了,理由是公司在疫情下的经济性裁员,在这里总结一下关于裁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
关于工作交接
要在收到书面通知之后,再进行工作交接,否则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公司卸磨杀驴。
关于赔偿金
1 由于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所以必须赔偿 n+1。n 是指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比如刚好工作一年,那 n 就是 1,工作一年零一天,那 n 就是 1.5。其次 n+1 的基数是指过去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里的规定如下:
2 上面提到的平均工资怎么算?
平均工资是按应得工资计算,即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年终奖、分红奖金等缴纳社保公积金纳税前的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的规定如下:
3 一次性赔偿金如果不超过 45w,无需纳税。
4 调休假年假 1:1 按天数折算成工资发放,具体计算方式:天数*(过去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21.75)
关于解约协议
1 协议上必须写明一次性补偿金支付的截止日期,同时还要加上“如果公司超过指定日期不支付,员工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协议上必须写明补偿金支付方式和收款人信息。
3 协议上的补偿金不应该包括社保补缴费用,因为社保缴纳是强制义务,公司不能因为协议免除责任。
4 不能出现“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类似的内容。
5 协议需先盖章,再签字。
其他细节
1 公司裁员 20 人以上需要到劳动局报备,如果没有报备按 2n 赔偿。
2 谈判时录音,万一走仲裁也可作为潜在证据之一。
3 如果双方最终没谈拢,公司这时可能会给你发单方解约协议,单方解约协议前提是在公司任职期间有重大过失,即使是这种情况下公司还是需要赔付你 n+1,因此一般公司发单方解约协议都是违法的,一旦去仲裁至少赔偿 2n。
遭遇裁员的一点心得
我们公司这次裁员是按实收工资计算的赔偿基数,即过去 12 个月到手的平均值,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应得工资去计算。所以一开始大家都不同意,很多人都打算走仲裁,但当后续了解仲裁流程,发现仲裁实际申请都要两三个月,然后仲裁委员会会先进行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才会走仲裁程序,即使仲裁宣判你赢了,公司还是可以继续往上申诉,和你耗个一年半载,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这时间成本太高了。这次一起被裁的同事说了这样一句话,“不争馒头,也要争口气!”。然后我看着聊天输入框,不知道应该输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