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可能得以实现的最大迹象是它们目前已经做到的事情。2021年,区块链总交易额超过16万亿美元,是数字支付巨头 PayPal 、 Venmo 、 nopity 和 Stripe 交易额总和的5倍多。在第四季度、以太坊处理的业务超过了世界上最大的支付网络、市值排名第十二位的公可 Visdo。
这一切在没有中央控制、管理合伙人甚至总部的情况下成为可能,而且都是通过独立的贡献者实现的,这无疑是一个奇迹。更重的是,这些付款讨程是通过数十个不同的“钱包”完成的(而不是局限下一个严格控制的网络),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支付,并且在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完成,汇款人和收款人都可以确认交易成功或失败(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此外,这些交易都不需要拥有银行账户。任何企业也不与任何特定的区块链、区块链处理器或区块链钱包堤供商签署长期协议,更不用说谈判了。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区块链钱包还可以通过编程实现自动借记、贷记、退款等功能。
尽管与区块链相关的交易大部分是由针对加密货币的投资和交易而产生的,而不是由支付产生的,但它也得到了基于加密货币发展源泉的支持。最简单的例子是 NFT 藏品集。开发者和个人用户将把一件物品(比如一张照片)的所有权放在一个区块链上,这一过程称为“造币”( minting ),之后就可以对图片的所有权进行管理,就像管理任何加密货币交易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这是一种对于 NFT 的管理权,或者一种与比特币或美元不同的代币,这种代币是独一无二的,而比特币或美元有很多个,它们彼此是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
区块链的支持者认为,这种结构增加了这些虚拟商品的价值,因为它们为购买者提供了一种更真实的“所有权”感。想想那句老话:“现实占有,败一胜九。在中心化服务器模式下,用户永远无法真正拥有虚拟商品的所有权。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只能通过数字记录访问他人的所有物(即服务器)上保存的商品。即使用户把数据从服务器上下载下来,放在自己的硬盘上,这也不够。为什么?因为世界上的头他人需要承认这些数据,并就其使用权达成致。而区块链通过设计可以做到这一点。
这种占有感还会被另一项关键的产权所强化:不受限制的转售权。当用户从某个游戏中购买NFT时,区块链的“去信任”和“无许可”性质意味着游戏开发商任何时候郁不能阻止 NFT 的销售。他们甚至没有被告知此事,尽管这笔交易被记录在了公共分类账上。由于相关原因,开发者不可能将基于区块链的资产“锁定”到他们的虚拟世界中。如果游设 A 出售 NFT ,游戏 B 、游戏 C 、游戏 D 等可以合并它,前提是征得其,有者的同意一一区块链的所有权数据是无许可的,而代币由所有者控制。此外,数字币结构意味看,即使有人铸造了这种虚拟商品的复制版本,原始商品仍保持独特和“原始”,就像有签名和日期的版本与没有签名和日期的版本之间的区别。
最重要的好处可能来自实现 NFT 的互操作性。虽然区块链社区的成员经常说区块链 NFT 本质上是可互操作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前面提到,使为显拟商品既需要访问其数据,也需要通过代码来理解它,然而大多数区块链体验和游戏都没有这样的代码。事实上,如今大多数 NFT 将虚拟商品的权利而不是数据放在区块链上,虚拟商品的数据仍存储在中央服务器上。因此,NFT 的所有者不能将该商品的数据导出到其他体验中,除非它从存储数据的中央服务器那里获得许可。出于类似的原因,几乎没有基于区块链的体验是真正去中心化的,即使是那些发行 NFT 的体验。
根据“去中心化”资产具有“中心化“依赖性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两个主要结论。第一个结论是, NFT 是无用的,伴随它的是欺诈、猜测和误解。第二个结论是,区块链对于元宇宙的重要性。例如,区块链不仅仅为虚拟商品建立了一个共同和独立的注册中心,它们还为虚拟商品互操作性的最大障碍——营收流失,提供了潜在的技术解决方案。
许多玩家愿意在不同的游戏中使用自己的资产,行使相应的权利。然而,许多游戏开发商的大部分收人来自向玩家出售仅能在他们的游戏中使用的商品。玩家“在别处购买,在这里使用”的能力会危及游戏开发者的商业模式。例如,玩家可能积累了太多虚拟商品,因此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再购买了。或者,玩家可能在游戏 A 中购买了所有皮肤,但随后只在游戏 B 中便用这些皮肤,这将导致付出大多数成本的一方,并不一定是获得最大收益的一方。事实上,因为这种情况下虚拟商品的销售者不需要收回游戏最初的力发或运营成本,所以他们很可能会大幅压低游戏内商品的价格。许多开发者担心开放项目经济创造的价值,可能远远超过他们自己肌获得的收益。
当然,总的经济影啊是非常积极的,但其背后的交易是一个混乱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总有输家的出现。然而,税收和关税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上促进互操作性(就像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一样)。例如,开发人员可通过编程实现在交易或转售大多数 NFT 时系统自动抽取并向其原始创建者支付佣金。在为进口商品或为使用“外来的”商品而付款时,我们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制度。其他观察者则建议对虚拟商品进行程序化降级,在“使用”上附加一个隐含的“成本”,由此慢慢降低商品的价值并推动回购。单靠区块链中的程序设计无法阻止利润流失,因为有效的预防需要“完善”的系统和激励措施。而且,全球化的现状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由于区块链的“去信任”“无许可”和“自动补偿”模型,许多人认为它仍然可以催生一个更具互操作性的虚拟世界。